原題:營造安心、舒心、放心的海南旅游消費環境
海南查處5起涉旅違法違規案件
連日來,省旅游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持續加大整治力度,嚴厲打擊查處一批涉旅違法違規案件,大力營造安心、舒心、放心的海南旅游消費環境。8月28日,省旅游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5起涉旅違法違規案件:
案件一:
海南優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與旅游者訂立合同組織旅游案
海南優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26名旅游者的旅游團參加瓊海、陵水兩日游,未與旅游者訂立書面合同。
處罰:根據《海南經濟特區旅行社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2023年4月10日,儋州市綜合執法局對其作出罰款38000元,責令停業整頓7日的行政處罰。
案件二:
趙某山倒賣文藝演出票案
趙某山在網絡平臺上開設網店出售演唱會門票,構成倒賣文藝演出票的違法行為。
處罰:2023年6月24日,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對趙某山處行政拘留五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案件三:
海南匠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偽造營業性演出批準文件案
海南匠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偽造營業性演出批準文件案,違反了《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處罰:2023年6月25日,??谑芯C合行政執法局依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對其作出罰款60000元的處罰。
案件四:
吳某雪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
吳某雪在三亞市海棠區藤海社區皇后灣沙灘入口處向過往車輛或用跟隨的方式向游客介紹沖浪等海上娛樂項目,構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
處罰:2023年7月4日,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對吳某雪處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500元。
案件五:
李某燈駕駛出租車中途甩客案
李某燈駕駛出租車中途甩客,根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2021修訂)第四十八條第(一)項,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處罰:2023年7月25日,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李某燈罰款200元。(記者劉曉惠 實習生張依諾)